浙江大学继续教育管理处负责全校教育培训、远程教育、自学考试等方面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主要职能如下:
1、传达、贯彻和落实国家、教育部、省市各级政府的继续教育文件政策和精神,联系政府主管部门相关工作;
2、拟定学校继续教育发展规划,围绕学校“5410计划”制定、完善我校教育培训、远程教育和自学考试等相关管理规范和政策制度;
3、审批全校教育培训项目,组织引导和协调校内各相关单位共同创建品牌项目、开拓培训市场;
4、审核远程教育招生、教学、考试等计划,核查校外学习中心的建立、调整;
5、组织协调全校自学考试的命题、评卷、实践性环节、毕业审核、学位审核等各项主考工作;
6、审核与颁发各类教育培训证书,远程教育学历、学位证书;
7、负责学校教育培训、远程教育及自学考试的质量监控和质量评估;建设浙江大学继续教育质量认证体系(ZTQS);
8、规范和督查各院系等办学单位的办学活动,查处违规办学行为;
9、建设与管理校外基地,建立基地办学项目的保障机制,实施校外基地规范管理;
10、开展成教研究所工作,组织学校教育培训、远程教育和自学考试等方面的调查研究,组织参加继续教育各类学术活动;
11、建立继续教育校友会,设立信息发布宣传渠道,协调和指导各办学单位开展校友会活动,推进社会捐赠和公益服务工作。
部门设置及主要工作职责
综合管理办公室:
1、重大活动及会议的组织、协调;
2、人事、信访、安全及保密工作;
3、文件的接收、传递、处理、归档及发文管理;
4、处内印章及用印管理;
5、信息宣传、各类信息统计汇总及上报工作;
6、网络信息平台建设、管理及维护工作;
7、全处的后勤服务和保障工作;
8、协会和工会工作。
教育培训管理办公室:
1、制订完善和落实教育培训有关规章制度;
2、培训项目的立项、审批与协调工作;
3、培训项目广告审核工作;
4、审核、签发各类教育培训证书及认证;
5、教育培训项目经费结算审核;
6、教育培训质量管理;
7、教育培训现场办学督查和违规查处;
8、教育培训合同管理;
9、进修教师、访问学者工作。
质量与资源管理办公室:
1、制定继续教育质量管理相关政策;
2、继续教育质量认证体系(ZTQS)建设;
3、继续教育从业人员队伍的培训和管理;
4、教育培训师资管理;
5、继续教育教学资源管理;
6、教育培训项目研发管理;
7、教育培训品牌项目建设与认证;
8、继续教育校友工作。
学历教育管理办公室:
1、制订完善远程教育和自学考试有关规章制度;
2、远程教育考试、毕业、学位授予等重点环节的审核或督查;
3、远程教育和自学考试质量管理和违规查处;
4、组织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的培训、考核,毕业生审核及验印副署,学位申请、审核、上报及发证工作;
5、组织教师参与自学考试命题、评卷、网上答疑,组织证书考试培训的审查、报批及考试管理;
6、远程教育招生管理;
7、远程教育合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