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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台201803号

编辑:zql 时间:2018年11月14日 访问次数:1743

           2018年10月25日,学校第二内巡组在抽查某学院举办的管理创新研修班项目听课时发现,该内训项目学员不是本公司员工,与申报内容不符;授课师资刘某丰未在学校继续教育师资库审核备案,且在课堂上讲授不妥内容。违反了《浙江大学继续教育培训管理办法》(浙大发继教〔2017〕1号)第十五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根据《浙江大学继续教育违规办学行为处理规定(试行)》(浙大发继教〔2009〕2号)第六条第一项、第九条的规定,给予该学院通报批评;同时责令该学院开展自查自纠,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并责成追究直接责任人相关责任。本次处理计入办学单位不良办学行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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